秦歌见林书雪收下鲜花,也赶紧伸手接过来。
见她们收下鲜花,顾城心中长出一口气。
经常同时和两个女朋友一起约会的人都知道,最怕的并不是三人行,而是冷场。
人是会思考的。
一冷场就会胡思乱想,尤其是秦歌这种心思敏感细腻的家伙,没准已经在脑海中疯狂脑补什么奇怪的东西了。
不能让她胡思乱想。
所以顾城冒险将红白玫瑰打散,重新组合。
花语有特殊含义,但红白玫瑰混在一起并无约定俗成并被大家接受的花语。
既然鲜花不语,那就只是鲜花。
顾城送的理直气壮。
林书雪也懂顾城...
好吧,她完全不懂,她只是觉得鲜花赠佳人这句话很不错。
秦歌自然是佳人,人美歌甜心善,哪怕现在事业蒸蒸日上,知名度日渐提高,依然没有变。
林书雪知道,秦歌才是绝大多数男人心目中的完美女友模版。
和秦歌相比,她除了外形丝毫不输,其他方面输太多了。
她甚至觉得顾城将红白玫瑰混起来再分开是给她面子。
张爱玲那本书她看过,白玫瑰太悲剧了。
如果她活成那种模样,宁可用血染红白色也不会唯唯诺诺。
人生于世是从数千万甚至上亿竞争者中脱颖而出,不是来受委屈的。
至少林书雪不受委屈。
她要是真受了委屈,一定会让别人付出更多代价。
佳人,都是佳人!
顾城见两位女孩都愉快的接受了混合玫瑰,心中长出一口气。
最难的一关过了,接下来就是一片坦途。
果然和他预料的差不多,接下来就是吃吃吃,喝喝喝。
不管是珍惜现在的温馨,还是烤肉味道真的不错,至少她们都没有说不利于团结的话。
高脚杯再次举起,秦歌的脸明显有些泛红。
红酒虽然度数不高,但秦歌的酒量更浅。
就像她本人一样浅到随时会溢出来。
只要轻轻一舔,就会荡漾着甘甜的汁水。
看着秦歌绯红的面颊,顾城莫名的想到厂庆的那个夜晚。
他品尝着秦歌的酒,沉醉其中无法自拔。
他甚至想起一句经典台词。
你连心爱女人的妹汁都不敢喝,凭什么说爱她?
他用实际行动证明过对秦歌的爱宠,要不下回找林书雪也试试?
三只杯子轻碰在一起,秦歌终于在酒精的怂恿下颤抖着说出意味深长的话。
“真希望每年都能这样聚在一起享受美食美酒。”
林书雪的表情僵住了。
她的情商突然上线了。
她听懂了秦歌的外之意。
换其他人,肯定会插科打诨的用一句“没问题啊,只要你未来老公没意见就行”就能带过去。
但林书雪油不起来。
她沉默了许久,认真思考这个问题。
时光在此刻凝固,久远的仿佛一个世纪。
“我去莫斯科后回国次数会很少。你要是想吃烤肉就去莫斯科找我,我请你。”
她似乎回答了,却又完全没有回答。
她在“yesorno”之间选择了or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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