飞天集团财务组专员李颖拿出资金使用计划表,投影在幕布上:
    “基金分3期拨付,第一期6亿港元(占比30),在合作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,用于项目前期的土地平整、设备采购定金;第二期8亿港元(占比40),在项目工程进度达到50时拨付,需要提供第三方工程监理机构出具的进度证明;第三期6亿港元(占比30),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,需要提供验收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。资金监管方面,咱们在龙国工商银行开设共管账户,每笔资金支出都需要飞天集团和基金双方签字确认,基金还可以随时查阅项目的财务报表和银行流水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。”
    李伟补充道:
    “基金还要求项目每季度提交进度报告,包括工程进展、资金使用情况、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,年度提交审计报告,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。如果出现工程延期超过3个月、资金挪用等情况,基金有权暂停拨付后续款项,直到问题解决。”
    王莽点头表示认可:
    “这些监管措施很合理,飞天集团会严格遵守,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。另外,两个项目还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,比如长三角影视链二期能带动建筑、餐饮、住宿行业,预计创造1500个就业岗位;数字影院升级能带动广告、周边产品销售,预计新增800个就业岗位,符合文化产业基金‘促进就业、拉动经济’的目标。”
    张宏笑着说:
    “王总考虑得很全面,基金不仅关注项目本身的收益,也看重社会效益,飞天集团的项目在这方面做得很好。接下来,咱们可以就合作协议的细节进行讨论,比如协议有效期、违约责任、争议解决方式等。”
    会议持续到中午12点,双方就合作协议的所有细节达成一致:协议有效期5年,若项目提前完成且收益达标,基金可优先参与后续项目投资;若飞天集团未按计划使用资金,需按未使用金额的005日支付违约金;若出现争议,优先通过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提交香江国际仲裁中心仲裁。
    中午,王莽在梅花大厦顶层餐厅设宴招待基金代表,餐厅准备了粤式烧鹅、沪市红烧肉、京市烤鸭等20道菜品,还有飞天集团定制的红酒(每瓶售价800港元)。用餐期间,张宏提到:“龙国文化部门计划在2010年举办‘龙国影视产业博览会’,长三角影视链二期和飞天院线数字影院升级项目,可以作为重点项目参展,基金能帮忙申请参展补贴,补贴金额为参展费用的50,最高不超过500万港元。”
    王莽立刻回应:“感谢张主任的支持,我们会安排专人对接参展事宜,争取在博览会上展示飞天集团的文化项目,吸引更多合作机会。”
    下午2点,双方正式签订《龙国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合作协议》,张宏和王莽分别在协议上签字,墨水透过纸张留下清晰的印记。签约完成后,张宏将基金的批复文件交给王莽:“批复文件已经通过龙国文化部门审核,第一期6亿港元会在下周内拨付到共管账户,后续款项会根据项目进度按时拨付。”
    王莽接过批复文件,郑重说道:“请张主任放心,飞天集团一定不辜负基金的信任,把两个项目打造成龙国文化产业的标杆项目,为文化产业发展贡献力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