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家地面上的家里,保险柜里放着金条。”林悦回答道。
陆青青差点抬手给她一记爆栗子,但随即想到,地面上的住宅楼都空了,总有人把金项链、金手链放在家里。而且,虽然金铺已经荒废,但里面的金项链、金手链、大金条……都还在呢。
林悦诚恳地说:“这个方法风险很高。需要你冒着被僵尸啃噬的危险。”
“没事,锻炼锻炼筋骨。”陆青青还不忘损好友一句:“你家那点,我看不上眼。”
林悦义无反顾地说:“我还舍得给呢!我们想想用什么借口到地面上去。”
虽然,三天后,陆青青到达地面执行巡逻任务。但是,救急之事,宜早不宜晚。
下午,守卫队提出更换外出巡逻值班时间,却无人响应。这时,陆青青猛地站起,手臂拼命向上伸展,生怕有人捷足先登。
在废墟之间,她早就在心中盘算好了计划,目标锁定在离避难所最近的那家商场。虽说号称“最近”,但徒步也得走上一个小时才能到达。之前,她骑回来的那辆折叠电动车,早已被充公了。
往常,她宁愿在开阔的地面上行走,也不愿踏入楼内一步。毕竟,丧尸是群体生物,一旦在楼内发现一个,就意味着无数个丧尸可能潜藏其中,楼内逃生难度极大。
阳光透过破碎的玻璃斜斜地照进末世中的商场,尘埃在光线中飞舞,显得格外寂静而诡异。地面上有玻璃渣、各种被推倒的物体,甚至还有白骨,整个商场弥漫着一种荒凉与死寂的气息。
靠着直射进来的阳光,她在商场一楼柜台摸索着,转了七八个柜台,看到玻璃柜台里放着一根金灿灿的项链,她冒着风险打开手电筒确认是金项链。
来不及与肖镇南联络,她直接拿出手镯,对着那根金项链进行了投送。金项链传送完毕后,接着是一只厚度有食指那么宽的金手镯。
肖镇南那边,他与米铺大掌柜已经商量妥当,此刻正独坐在书桌前盘算着破釜沉舟的计划。突然,一根金项链凭空掉落在书桌上,他好奇地拿起来端详着。
还没等他仔细研究,转眼间,桌上就堆满了金项链,接着又是一只又一只的金手镯……
这还不算完,桌上又出现了一只体积不大却分量十足的金蟾蜍。肖镇南放下手中的金手镯,试图搬动它,却发现根本抬不动。
桌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金饰,一只金手镯承受不住重量,从拥挤的桌面边缘滚落,叮叮当当地滚到书房门口。这时,忠叔恰好走进来,他眼疾手快地弯腰捡起了那只手镯,放在手里掂了掂,沉甸甸的,而且手镯上的样式花纹独特而陌生,他从未见过。
忠叔举着手镯,抬眼望去,只见前方书桌上金光闪闪,一片绚烂。他就被那满桌的金灿灿晃得眯起了眼睛,震惊之下,手里的金镯子竟没拿稳,又“啪嗒”一声掉在了地上。
他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叹:“哇!少爷,这是……”
他连忙弯腰再次捡起,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,心中暗自嘀咕:少爷有这么多财宝?这金光闪闪的,简直富丽堂皇。
肖镇南心里明白这是陆青青的杰作,他来不及解释太多,只是急忙吩咐忠叔去把大掌柜叫回来。现在他有钱了,原来的计划必须要做出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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