暗夜的人大部分都闲下来了,没人会管别人去做什么,但是金桥桥不一样,因为她写的小说就是一坨狗屎,但她偏偏要把这坨狗屎给别人看。
导致暗夜的人大部分都被她折磨过,听她念“红红的脸蛋像苹果”这种比喻,还要硬着头皮夸她是小说界的奇才,再写两年堪比金庸。
金庸是谁?她当然不认识,所以理所应当的承受了这种夸奖。
这一年她被放逐在外面,美其名曰要去寻找写小说的灵感,其实就是去各地旅游,据她自己所说,获得的灵感很多。
黎岁也不忍心践踏她这莫名其妙的文学梦想,也就同意她去y国了。
金桥桥火急火燎的坐飞机来到y国,y国这边早前有个很厉害的黑色组织,全世界闻名,后来解体了,当年的祈家作为最新移民过来的那一批,早就跟着这样的组织工作,所以解体之后,迅速收拢了这个组织剩下的势力,也就变成了现在的祈家。
金桥桥进入当地一家很有格调的酒吧,她此前没有来过y国。
她的视线在四处逡巡,最后终于找到了那个叫祈玔的男人。
饶是见过了那么多好看的男人,但是祈玔的长相还是让人眼前一亮,因为他是暗中很有辨识度的混血,而且很高很高,看起来比霍砚舟还要高。
她将自己的电脑放在旁边,脑子里突然对自己小说里的新人物有了灵感,赶紧就在旁边“啪啪啪”的打字。
这个酒吧的环境并不吵闹,也就显得键盘的声音格外的突出,而且她每敲两行就会看两眼祈玔,想不让人怀疑都难。
不一会儿,祈玔身后的两个保镖走过来,将她的后领直接拎起,又把电脑放到了祈玔的面前去。
祈玔垂着脑袋,手里端着一杯酒,语气极冷,“谁派你来的?”
金桥桥也就一米六五,不算很高,但也不矮,可被两米多的保镖这样拎起来,脚尖只能堪堪踮着地面。
“什么?”
祈玔的视线在她浑身扫了一下,将电脑拿过来。
金桥桥使出巧劲儿一脚踹退了保镖,直接往前一扑,将电脑护在怀里。
这一招已经足够让人看出她的身手,很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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